(一)背景

采用海运发货的在线交易订单(含信用保障和e收汇订单),由于目前还不具备物流轨迹追踪能力,导致订单是否发货的确定性存在不足,同时影响了部分买家的订单体验。为补足物流轨迹追踪能力,在线交易订单海运出口发货中心进行相应优化升级。


(二)核心改造升级内容

1、在线交易海运发货订单的“出口发货中心-提交物流凭证”页面取消头程选项,统一只保留海运干线

2、船公司选项需从系统提供的列表中进行选择,不支持自定义填写(如果列表没有找到则选择Others选项)。

3、统一以集装箱号作为系统物流凭证编号,集装箱号填写限制为全球统一编码形式(4位大写英文字符+7位数字编码)。

4、物流凭证(运单)上传文件部分请正确提交海运提单附件。

5、如果订单是便捷发货订单,系统会根据卖家提供的集装箱号自动追踪海运轨迹并在“订单详情-发货信息”页面进行展示。其余履约出口方式订单,暂无法进行轨迹追踪。


备注:提交海运物流凭证系统路径:进入My Alibaba系统-交易管理-所有订单-选择对应的订单-去发货-提交物流凭证。

(上述图片仅供参考,以实际页面显示为准)


(三)产品上线时间

预计2022年6月24日起上线(具体请以实际上线发布为准)。


【FAQ】

Q1、为什么取消海运头程选项?

答:平台作为线上跨境贸易平台,相应的发货判断都是以跨境段的物流启运作为发货时间,海运订单的跨境段就是海运干线本身。而针对EXW和FCA等境内/工厂交货模式,出口发货中心之前已经有了专门的功能支持(EXW和FCA贸易条款下发货,当前均支持补充跨境段物流凭证功能)。


Q2、为什么不使用提单号,而采用集装箱号作为物流凭证编号?

答:因为集装箱号有两个优势:

a、容易获取。正常提单(无论是船东提单还是货代提单)都有集装箱号,即便没有注明,从货代处也相对容易获取 。

b、集装箱号的物流轨迹追踪比较的普适和准确。


Q3、2022年6月24日以前创建的订单也按新的出口发货中心要求进行发货吗?

答:是的,只要订单的发货操作是在6月24日(含)之后,都需要按照新的出口发货中心要求进行发货。


温馨提醒:

此通知在客户My alibaba系统有同步发布。在小何在线输入“公告”,即可查询到公告链接。(或者客户也可通过此路径查询公告:登录My alibaba—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消息盒子”—查看更多—查看历史—一达通公告,点此直达规则页面)


以上为本次通知内容,如有疑问,可咨询您的供应链拍档或拔打400-655-2688,感谢您的支持!


阿里巴巴国际站规则运营中心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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