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要点:如果(CGS/CNFM)会员订单约定地址是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则订单收货地址贸易术语无法选择EXW/FCA
建议行动点:提前核实订单实际的贸易方式,在订单起草时按规则指引填写相应的信息
(一)背景
为真实还原EXW&FCA贸易术语下的贸易场景,避免出现EXW&FCA订单误选境外收件地址,而引起买卖双方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平台对EXW&FCA贸易术语下的收件地址进行产品优化。
(二)主要内容
(1)阿里巴巴中国大陆(CGS/CNFM)会员订单起草时,如果订单约定地址是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则订单贸易术语无法选择EXW/FCA
(2)EXW/FCA贸易术语订单,自动确认收货时间统一为60天。
相关FAQ:
1、规则生效前之前已经创建的订单,如果发生了修改,是否也会进行相应限制?
答:规则生效前之前已经创建的订单,如果发生修改,不受新规则影响。
2、EXW/FCA贸易术语的订单约定收件地址是境内,那么物流凭证是否上传境内物流凭证即可?
答:不是。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只要订单收的是外汇,收汇人就有义务提供相关的货物报关出口/物流出境的凭证。
3、对于起草约定了EXW/FCA贸易术语的订单,是否无须再提供跨境段物流凭证?
答:仍需要提供跨境段物流凭证,但商家可以先提供境内段的物流凭证以便完成订单发货,后续根据跨境段物流凭证的实际获取情况,尽快补充跨境段物流凭证。
4、EXW/FCA贸易术语的订单约定收件地址是境内,如果发货时补充了跨境段物流凭证,跨境段收件地址是境外,会不会因为物流目的国和订单约定目的国不一致引起物流轨迹异常?
答:不会。平台会合理评估此类特殊情况并剔除影响, 请及时提供真实有效凭证。
产品将于2023年4月10日上线,具体以产品上线时间为准。
阿里巴巴国际站规则运营中心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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