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规则2024年9月4日已失效。
(一)背景
为保障商家收汇的合规性,阿里巴巴国际站商家有义务向平台和相关监管机构提交境内段、境外段物流凭证,平台会根据《阿里巴巴国际站关于对物流轨迹异常信用保障交易订单进行治理的公告》(https://rule.alibaba.com/rule/detail/11003412.htm),自2022年03月01日起对商家提交的物流凭证进行抽检和处罚。贸易条款为EXW/FCA的便捷发货订单,商家需要向平台和相关监管机构提供真实、正确,且完整的跨境段物流凭证。
注:本规则在原规则基础上进行补充,可点此查看原规则内容。
(二)主要内容
1、为更好的配合商家向买家索取相应的跨境物流凭证,平台已在买家侧订单页面上线相关提示:
提示一:买家订单起草页面,贸易术语解释区域

提示二:EXW/FCA贸易术语订单详情页面,贸易术语解释区域

2、新增FAQ
Q1:订单起草地址选境内还是选境外?
答:建议订单起草的收件地址为境外最终收件地址。
Q2:订单履约如何上传物流凭证 ?
答:订单履约发货提供境内(非强制)+跨境段物流凭证。
Q3:怎么样的凭证视为有效跨境物流凭证?
答:(1)提供可追踪的跨境段物流凭证(包括海陆空提单和邮包面单等),要求收件信息及轨迹时间和订单、商品等吻合,如若存在多式联运情形或者拼箱等导致收件信息不吻合,需进一步提供可追踪尾程派送单单号或者面单。
(2)如果无法提供跨境段物流凭证,仅有可追踪的跨境段物流单号:需收件信息和订单吻合,物流轨迹时间吻合,且需提供买家提供单号的阿里系在线沟通工具(如旺旺等)/邮件往来聊天记录和可追踪尾程派送单单号。
(3)提供货代出具的有盖章的其它托运凭证:收发件信息及货物信息与订单信息吻合(外包装类商品仅要求收件信息与订单信息吻合),且提供可追踪尾程派送单单号。
注:可追踪的定义是:能在公开网站查询或能提供非公开网站的完整轨迹截图。
Q4:对于已经上传境内物流凭证,但境外段物流凭证买家迟迟没给的,是否能延期?
答:抽查的订单范围是2022年03月01日(含)以后发货且订单状态为完结状态的订单,平台已经给予合理的提交时间,如果抽到还无法提供,则直接依据相关规则、通知等进行警告/扣分处置。
拍档需知悉事宜:
1、请拍档知悉掌握本次通知内容。
2、如有疑问请咨询您的运营顾问。
感谢您的支持!
阿里巴巴跨境供应链
2022年03月04日